中欣氟材: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培训情况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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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
销保荐”)作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对中欣氟材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情况
    (一)培训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
    (二)培训地点:视频会议
    (三)培训人员:彭奕洪
    (四)培训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培训方式:远程授课与自学相结合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实施本次培训前,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
订)》等规则要求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中欣氟材发出了本次培训通知。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培训人员通过远程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相关案例,从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监管
措施与处罚等方面进行了培训,督促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
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日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认真学习了
本次培训授课相关内容,通过本次培训加深了对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明确了作
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此次培训的目的。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中欣氟材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晓雨          彭奕洪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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