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东宝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黄文雯 联系电话:021-58835130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露 联系电话:021-5883513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徐露、李映谷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3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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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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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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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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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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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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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部门(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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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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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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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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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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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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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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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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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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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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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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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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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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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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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 √
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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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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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一)股东信息披露告知问题:
东宝生物原控股股东内蒙古东宝经贸有限公司(曾用名“海南东宝实业有限公司” ,现
更名为:海南百纳盛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经贸”或“东宝实业”)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53 号) :2011 年 7
月 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5 日期间,东宝经贸因被动稀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大宗交易
减持等,对东宝生物持股比例由 37.75%变动至 26.60%,累计变动比例 11.15%。东宝经贸在
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5%时,未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也未停止卖出东宝生物股份,直至 2021 年 1 月 4 日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东宝经贸已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告知义务。东宝生物将积极督促股东履行信
息披露告知义务,并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要说明的事项:
归母净利润 1,374.4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0.30%;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 650.84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1.36%。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预计 2021 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 3,000
万元-4,000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2.60%-116.80%。公司收入增长主要是因为:①明胶系
列产品销量增加,收入相应增加;②胶原蛋白系列产品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
简称“国恩股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
股份持有公司 125,711,022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1.18%,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爱国、
徐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文雯 徐 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