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蓝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华蓝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雷翔先生、赵
成先生、钟毅先生、莫海量先生、徐洪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亦符合公司正常运作的需要。经过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
料、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
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
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
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袁公章先生、
池昭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亦符合公司正常运作的需要。经过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
任职资格等情况,我们认为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
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中规定的禁止担任独立
董事或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袁公章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池昭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
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格备案审核无异议后,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较好的诚信记录。公司此
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公章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蓝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永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