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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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02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共 9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经公司股东推荐,第六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国根先生、白卫国先生、
胡立列先生、张精彩女士、施雄猛先生、王鹏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张忠先生、林俊国先生、林琳女士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忠先生、林俊
国先生、林琳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林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
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
制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分开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
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科学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投资交易从业资格。曾任北
京飞机机修工程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海口证券
营业部投资咨询部经理;天津兴财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网联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副总监;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
伙人;北京协同创新京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张国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国根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本科学历。曾任三峡证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营业部总经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
金市场发展部副总监、综合管理部总监;长江期货综合人事部总经理;联讯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现任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合
规总监;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 白卫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白卫国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硕士研究生学历,具有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承销
上市部项目经理;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北京营业部副总经理;深圳华强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景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北京协同
创新京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 胡立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立列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硕士研究生学历,FRM(金融风险管理师)、CVA(注册估值分析师)。曾任联讯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合规经理。现任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
部总经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 张精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精彩女士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办事处管理部部长、董事长兼总经理、公司副
总裁。现任公司执行总裁;上海浔兴拉链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 施雄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现任总裁、第六届董事
会董事施明取先生系侄叔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施雄猛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施雄猛先生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曾任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现任诚
兴发展国际有限公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浔兴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 王鹏程先生通过诚兴发展国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鹏程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学博士。曾任宝钢集团法律事务部高级主管;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总经理;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城建集团总法律顾问;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忠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经济学博士、教授。曾任职于福建省闽清县二轻局、福州市家具公司。历任华侨
大学工商管理系助教、讲师、副教授;华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华侨大学
商学院副教授、系主任、教授、副院长;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副院长。
现任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从事教学工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 林俊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
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俊国先生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会计学教授。曾任职于福州大学资产管理处、福建财会
管理干部学院。现任职于福建江夏学院,从事会计学专业教学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 林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林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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