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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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公司”)2018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对三六零进行
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针对三六零实际情况制订了 2021 年度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为
顺利实施本次现场工作,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切实履行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
证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现场检查事宜通知三六零,并要求公司提前准备现场检
查工作所需的相关文件和资料。
作计划,通过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沟通和询问、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信息披露文件、查看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阅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文件等形式,对
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三六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及
其他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
录、会议决议等资料,查阅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资料文件,与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沟通交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
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有效执行,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已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三会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合
法合规,会议资料保存完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要求履行职责。
  (二)信息披露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及 2021 年度已披露的公告和相关资料,
对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披露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和完整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合规,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
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重大信息的传递、
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相关制度文件,查阅了公司及主要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资金往来的相关账务情况,并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人员、机构、业务、
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
户的银行对账单,核查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会议记录及公告,抽查了募集资
金使用相关的原始凭证,并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能按照制度
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进行了信
息披露,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相关制度、财务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并与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进
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的决策权
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六)经营状况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 2021 年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及相关
财务资料,并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各项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和市
场前景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其他应当予以现场检查的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对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
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慎经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角度出发,尽快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计划,
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三六零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给予了
积极的配合。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2021 年度三六零在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对外投资、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保荐机构也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进展情况,督促公司有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公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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