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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
事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和耿建新先生就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事项
本次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本次提名
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我们同意提名曲宁先生、赵永志先生、杨丽萍女士、孙晓燕女士为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纬民先生、耿建新先生、梁清华女士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
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本担保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力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力通网络”)、首都在线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
在线(上海)”)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力通网络、首都在线(上海)的健
康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力通网络、首都在线(上
海)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
险,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法规关于公司提供对外
担保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郑纬民、耿建新、梁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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