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富满微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中需要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
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此事项。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候
选人陈岚清先生的专业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实绩具备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及能力要求,未发现存在《公
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任主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
陈岚清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三、关于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
业务是为了锁定成本,减少部分汇兑损益,降低财务费用、减少经营风险。公司
已为操作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建立了相应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
风险,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此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一)】
独立董事:
邓慧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二)】
独立董事:
李道远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三)】
独立董事:
汪国平
富满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