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宸展光电(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核查,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基于业务需
要而发生的,具有其必要性,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严
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有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莉莉 吴家莹 朱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