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900)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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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1月10日下午14:30
二、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三、 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19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四、 会议联络方式:公司证券事务部,电话:025-52486808
五、 会议议程:
(一) 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二) 推举现场投票计票人和监票人
(三) 议案审议
(四) 现场投票表决,进行计票和监票
(五) 宣布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六) 股东交流
(七) 统计现场和网络合并表决结果
(八)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九)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 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补选庄瓯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控股股东马峻先生提名,补选庄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附候选人简历:
庄瓯先生,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
历。1992 年至 2003 年于南京电炉厂工作,任技术副厂长;2003 年至 2006 年于
奥迪康(中国)听力技术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生产部、物流部、客服部经理;2006
年至 2018 年任公司商品创新中心负责人,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
主席。2019 年 12 月年至 2021 年 12 月任橙魔方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1 月 12 月任橙研室品牌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现任南京添镁珠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南京传世美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传世美璟”)执行董事。庄瓯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传世美璟
庄瓯先生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议案二: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公司控股股东马峻先生提名,提名黄国雄先生、钱智先生、陈益平先生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持股3.63%股份股东EURO DIAMOND(HK)LIMITED于2021年12月27日向股
东大会召集人马峻先生提交了临时提案:提名付锦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补选3名独立董事,新选举
产生的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月7日。
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附候选人简历:
黄国雄先生,1969 年 9 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海通创意资本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南京青和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总裁;现任易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国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钱智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 年 6 月
年 7 月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得法律学士学位;2004 年 12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获
得法律硕士学位。钱智先生于 1989 年 8 月至 1995 年 3 月,担任江苏省司法学校
教师;1995 年 3 月至 1999 年 7 月,担任南京谢满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1999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担任南京南斗律师事务所律师;2000 年 1 月至 2006 年
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兼律师;2017 年 9 月至今,担任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并
于 2017 年 12 月至今担任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钱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陈益平先生,1966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南京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中亚会
计师事务所所长、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监事长、华韩整形美容医院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北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益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付锦华,男,1963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 年 7
月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获工学士学位,后在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工作。1989
年 5 月起担任外资企业经理,及自主创办实体企业。2009 年 9 月获得国家法律
工作执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擅长民商法律和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业务,
是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主要合伙人。付锦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