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旅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北海新绎
游船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交易并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
“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披露之
日(2021 年 6 月 11 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之日止(2021 年 12 月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知情人员;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自查期间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非自然人和自然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经核查,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黄玉海 胡梦婕 栾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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