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
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程》的有关规定。
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执行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向股东大会
推荐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兼职等情况,我们没有发现其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况。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对4名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张林 安广实 盛明泉
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为子公司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
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为深圳国显提供担保的目的是提高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生产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风险是可控的。之前为深圳国显所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均
能及时还贷解除担保,不存在逾期贷款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深圳国显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我们同意根据《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
规定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续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安广实 盛明泉 张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