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建艺大厦 19 层东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建艺集团
股 票 代 码 :002789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云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滨新村**-***
通 讯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滨新村**-***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 年修订)》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
《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建艺集团/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海云
正方集团 指 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云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
式,将其所持 11,240,71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 7.04%)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正方集团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数项数值之和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海云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滨新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拥有权益的股
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了持有建艺集团股份外,没有在境
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
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为进一步促进国有资本和民营企业资本融合发展、优势互补、产业协作,降
低公司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经营质量。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海云先生与公司
控股股东正方集团于 2022 年 1 月 5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刘海云先生通过协议
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公司股份 11,240,717 股(占公司总股本 7.04%)转让给正
方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
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证券市
场整体情况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建艺集团 45,015,568 股股份,占
建艺集团总股本的 28.20%。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44,962,868 股
股份,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2,700 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建艺集团 33,774,851 股股份,合
计持股比例由 28.20%减少至 21.16%,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减少(%)
(万股) (%) (万股) (%)
刘海云 4,501.55681 28.20 3,377.48512 21.16 7.04
注 1:本次权益变动前,刘海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44,962,868 股股份,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
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2,700 股股份,合计持有 45,015,568 股
股份。
注 2:本次权益变动后,刘海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3,722,151 股股份,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咨询企业(有
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52,700 股股份,合计持有 33,774,851 股
股份。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受让方):珠海正方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刘海云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建艺 集团,证券代码:
甲方拟受让的且乙方拟转让的目标公司 11,240,717 股股份,约占目标公司总
股本的 7.04%。若在本次交易期间,目标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等除息、除权行为,则本次交易的股份价格、股份数额等相应进行调整。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相关股份可以转让的前提下,甲方拟以支付现金的方
式从乙方协议受让上市公司 11,240,71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04%。转
让价格为人民币 14.77 元/股,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66,025,390.09 元(?壹亿陆仟
陆佰零贰万伍仟叁佰玖拾元零角玖分)。
(1)甲乙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经甲方完成其内部审议等相关流程后的 2 个
工作日内,双方应备齐全部证券交易所申报文件,并向证券交易所报送资料以兹
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在取得证券交易所出具
的关于股份协议转让的合规性确认后 2 个工作日内,倘若乙方为本次股份转让之
目的需缴纳股份转让相关税费,甲方应向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与应缴税金等
额的款项。在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出具后 2 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备齐申请材料,
向登记结算公司报送股份变更登记,将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甲方名下。
(2)甲乙双方同意,自标的股份完成交割过户之日后 2 个工作日内,甲方
应将股份转让价款扣除上述应缴税金后的剩余金额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至
此,股份转让款支付完毕。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乙双方在解释或者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
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依据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珠海提起仲裁。
(二)其他情况
让无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不存在其他
安排,出让人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他安排。
变动的具体时间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
过户登记手续完成的时间为准。
义务人刘海云先生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24,009,900 股股份处于质押状
态。除此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股份不存在诉讼、仲裁、争议
或者被司法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
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云先生为上市公司董事。本次权益变动
后,刘海云先生持有建艺集团 33,774,851 股股份,占建艺集团总股本的 21.16%。
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 33,722,151 股股份,通过深圳市建艺人投资
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建艺仕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云先生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经核查,刘海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记录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3 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与刘海云关于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刘海云先生
将其所持 14,987,622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9.39%)转让给正方集团,股份
过户登记手续已于 2021 年 10 月 21 日完成;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
云先生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
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
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云
签字: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投资管理与证券事务部,以备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云
签字: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建艺集团 股票代码 002789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刘海云 不适用
名称 注册地
增加 □ 减少 √
拥有 权益的股 份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化 □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 为上市公 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披露 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 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45,015,568 股
上市 公司已发 行 持股比例:28.20%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持股数量:33,774,851 股
拥有 权益的股 份 持股比例:21.16%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7.04%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请参照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 二级市场 买 是 □ 否 √
卖该 上市公司 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 股东或实 际
控制 人减持时 是
否存 在侵害上 市 是 □ 否 □
公司 和股东权 益
的问题
控股 股东或实 际
控制 人减持时 是
否存 在未清偿 其
是 □ 否 □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 公司为其 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 害公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 权益变动 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海云
签字: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