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和《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作为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
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注销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上述事项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
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上述事项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因可转债转股及回购股份注销综合导致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
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以下无正文)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宏骐、伏军、胡世明
天 创 时 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