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乳业: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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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6     证券简称:新乳业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42     债券简称:新乳转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刚、朱川、李红梅、
林永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收到股东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
林永裕先生分别出具的《席刚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朱川
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李红梅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告知函》《林永裕买卖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告知函》(以下合称
为“《告知函》”),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计划自本
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分别减
持不超过 3,867,50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59%)、855,657 股
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87%)、85,37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0.0098%)、792,60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914%),
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其
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以上减持计划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
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根据《告知函》内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            占本公司目前总股本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股)                 的比例
席刚                         15,470,023        1.7838%
朱川                          3,422,628        0.3946%
李红梅                          341,500         0.0394%
林永裕                         3,170,428        0.365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划,部分资金筹集通过融资完成,本次减持计划主要用于归还借款。林永裕先生
和李红梅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部分公司股票。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林永
裕先生、李红梅女士均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系个人资金需求,不影响其对公司经
营发展的信心。作为公司董监高,其亦会持续勤勉尽责,努力推动公司战略实施
和规划达成,为股东持续创造价值。
别计划减持累计不超过 3,867,505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459%)、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098%)、792,607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计划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交易
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
债转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本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之日起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
例不超过 50%。如其所持公司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对于已作出上述承诺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会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席刚先生、朱川先生、李红梅女士、
林永裕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林永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李红梅女士、林永裕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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