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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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2-00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 2.04《选举程文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表决分别进行、逐项表决。
  一、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4 日 9:15-15:00。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委托代理人共计 30 人,代表公司股份 144,315,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13
股份 143,015,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9.58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
代表公司股份 1,300,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417%。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6 人,代表股份 2,500,
份 1,200,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0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
份 1,300,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541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4,154,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2,33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421%;反对 16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5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汪国清先生、刘宜云先生当选
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
年。由于董事候选人王寿发先生和程文明先生所获的表决票未超过本次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半数,王寿发先生和程文明先生未能当
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286,704,96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074,962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2.9591%。
   汪国清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6,697,9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067,95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22.6788%。
   刘宜云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583,401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83,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23.3286%。
   王寿发先生未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573,4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973%。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573,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22.9289%。
   程文明先生未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江金华先生、刘胜强先生、温
乐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
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3,631,1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16,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2.6209%。
   江金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3,631,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16,10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2.6209%。
   刘胜强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43,630,8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15,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2.6089%。
   温乐女士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组成,根据表决结果,上述议案
均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5~7名董事成
员构成,现通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会成员为汪国清、刘宜云、江金华、刘
胜强、温乐共5名,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汪天寿先生、彭曙露先生当选
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
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43,631,5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16,554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2.6389%。
   汪天寿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43,631,55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816,553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72.6389%。
   彭曙露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由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高中
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
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
提名的监事没有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西豫章律师事务所黄波、周萌两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内容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江西豫章律
师事务所《关于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
见书》。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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