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文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毛德宝先生、郑玉芝女士、孙铁明先生、伊太安先生均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
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能力。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聘任毛德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郑玉
芝为公司财务总监、孙铁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伊太安先生为副总经
理。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及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高
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会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按计划完成了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其出具的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本次转让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控制经营风险,缓解公司短期
资金压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以估值结果为依据,综合考虑当前市场和政策等因素,经交易双
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全资子公司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中润国际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质
押给紫金矿业集团南方投资有限公司,为中润资源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义务提供担
保,有利于推进本次股权转让交易。中润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中润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刘家声 王晓明 刘学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