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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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21           证券简称:芯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5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2 年 1 月 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18 日(上午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芯原微
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李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李辰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提案公开征集股
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本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司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定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
形。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
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
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
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芯原股份
     股票代码:688521
     法定代表人:Wayne Wei-Ming Dai(戴伟民)
     董事会秘书:施文茜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春晓路 289 号张江大厦 20A
     邮政编码:201203
     电话号码:021-5133 4800
     传真号码:021-5133 1119
     网址:http://www.verisilicon.com/
     电子邮箱:IR@verisilicon.com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如下议案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告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4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 560 号张江大厦 20 楼芯原股份会议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登载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下:
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
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芯原
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发表了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
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
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止 2022 年 1 月 1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
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
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
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 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
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事务部收到时
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 560 号张江大厦 20 楼芯原微
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01203
  电话:021-51334800
  联系人: 施文茜、石为路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
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 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报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征集人:李辰
附件: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
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李辰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
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审议<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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