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2-002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的事项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具备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情形,未发现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具备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人选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需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管理能
力等,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王艳秋女士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其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江波、史静敏、王朴、郭荣、陈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