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艾普: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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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编号:2022-00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以传真、邮件或其他口头方式发出,
经 13 位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上午 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
路 3 号院 4 号楼公司 5 层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玉芹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
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
  会秘书、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艳秋女士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其个
人简历如下:
   王艳秋,1984 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农业
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硕士,国际注册金融分析师。
曾任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北矿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朗
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艳秋女士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艳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对此 发 表 了同 意 的 独 立意 见 , 具 体内 容 详 见 巨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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