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 康美药业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2-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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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ST康美        编号:临2022-001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债券代码:143730        债券简称:18康美01
债券代码:143842        债券简称:18康美04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交易风险。
  ? 经自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波动较大,经自查,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现对公司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
  (一)根据广州中院公告公示中心发布的《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
代表人诉讼权利登记公告》,公司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
进行审理。2021 年 7 月 27 日,公司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2020)粤 01 民初 21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向 52037 名投资者
赔偿投资损失 24.59 亿元;马兴田等 6 人、时任公司董监高的 13 名个人、审计
机构及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根据公司、管理人与广东神农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神农氏”)签署的《关于参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之投资协
议书》,神农氏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5.3134%。
  (三)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
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如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
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四)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
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已全部清偿完毕。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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