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2-003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授予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0 月 29 日的相关公告。
示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1 日。截止 2021 年 11 月 11 日,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详细内容见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1 月 12 日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89)。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1 年 12 月 10 日的相关公告。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及
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
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
详见 2022 年 1 月 5 日刊登于《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情况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而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
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授予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数由 354 人调整为 353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份额由 738.5 万份调整为 737 万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
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名单
及股票期权数量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对
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确定的授予权益的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公司将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取消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对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范围内,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必要的批准及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六、备查文件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及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