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顺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永法 联系电话:010-85127756
保荐代表人姓名:崔勇 联系电话:010-8512775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苏永法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5 日
现场检查
一、现场检查事项
意见
不
(一)公司治理 是 否适
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核查了公司章程、三会相关文件,审
阅了公司的披露信息文件;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办公机构及员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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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三会记
录等,查阅了公司的内审部门相关制度文件及内审报告。
√
和报告等(如适用)
√
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适用)
√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用)
√
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核查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
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核查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检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
核查了投资者互动情况等,并查询了公司信息披露前的股价异动情况。
√
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审阅公司治理文件,核查了公司财务
报告等资料;搜索了相关媒体报道,核查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情况及相应的审批文件。
√
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
理办法》、《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明细,核查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
以及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和审批手续,实地查看募投项目现场。
√
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 √
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核查了公司业绩预告、年度报告,对
公司高管进行了访谈。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整理公司及股东所作承诺,核查上述
承诺的履行情况,搜集公开信息,核查有关公告文件。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查阅了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规
定及实际执行情况,抽查了公司的资金流水,查阅公司重大合同等。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根据万顺新材 2021 年 10 月 27 日披露的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万顺新材 2021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 2,227.13 万元、
国内外铝价差波动致使公司主要产品毛利降低,以及期间费用增加、政府补助收入减少所致。
因此,我们提请投资者注意万顺新材 2021 年度业绩较 2020 年度存在下滑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头万顺新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永法 崔 勇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