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22-00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3768 号)核准,杭州锅炉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11,000 万
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 6 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
发 行 11,100,000 张 , 每 张 的 面 值 为 人 民 币100 元 , 募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息披露费、手续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不含税)13,698,236.86 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096,301,763.14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
(天健验 [2021]807号)。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子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子新能源”)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
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
以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子新能源与浙商证券以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新城支行也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本次杭锅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与保 荐费用(不含税)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
序号 账户名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金额(元)
新能源科技制
杭州锅炉 中国农业银行
造产业基地以
及补充流动资
有限公司 杭州新城支行
金
浙江西子 杭州银行股份
新能源科技制
造产业基地
限公司 支行
浙 江 西 子 中国农业银行
新能源 科技制
造产业基地
限公司 杭州新城支行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仅用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用作其他用途。
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浙商证券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开户银行应当
配合浙商证券的调查与查询。浙商证券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
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
证明;浙商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
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开户银行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资金净额的 20% 的,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方式通知浙商证券,同时
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
求书面通知公司、开户银行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
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浙商证券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或者浙商
证券可以要求公司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且浙商证券持续督导期结
束之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管协议》;
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