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嘉和: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2-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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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嘉和”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亿嘉和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
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827号文核准,亿嘉和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43,9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4.46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604,562,794.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05,834.83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0,656,959.17元。2018年6月6日,公司收到保荐机构扣除
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519,816,567.58元。中天运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6月6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中天运[2018]验字第9003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
户存储的管理制度。
  截至2021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理财专户
余额合计为19,289.54万元。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概述
                                     核查意见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为充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提高
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与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产品,拟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
险型产品,使用期限为十二个月,自2022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在上述
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
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
  三、风险控制措施
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
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公司本次对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
                               核查意见
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
  五、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认真核查
了上述运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所涉
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
见。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亿嘉和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或低风险
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
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内控措施和制度健全,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同意亿嘉和运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核查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亿嘉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
页)
  保荐代表人:
           石   丽       陈沁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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