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00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无缺
席会议的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对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下称
“苏州杉金”)的增资以取得苏州杉金 70%股权,并通过苏州杉金间接购买 LG 化
学旗下在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韩国的 LCD 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 70%的权益
(下称“标的资产”)。
日前,公司已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 收 到 扣 除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用 18,020,000.00 元 ( 含 税 )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发 行 费 用 6,630,568.65 元 ( 不 含 税 ) 后 ,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6003 号)。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标的资产收购进度,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对
苏州杉金增资 7.7 亿美元,按增资日汇率折算实缴人民币 49.84 亿元;同时,根
据公司与中介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承担了部分发行费用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拟将本次已到位的募集资金进行全额置换,符合募
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
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已到位的募
集资金进行全额置换。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