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意见
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大力发展新能源行业战略方针,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高安建山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在新能源服务业务的拓展,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根据议案相关资料及项目投资估算,项目合规性风险、建设进度和其它风险基本
可控,在合理边界条件下项目的投资收益率较为可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高安建山赣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拟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签字:
陈万波、杨林、叶荣、黄博、李声意、李斌、徐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