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1)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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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思进
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进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
关规定,对思进智能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162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3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893.40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
币 4,995.13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898.27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0〕57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合   计                   44,860.00     37,898.27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45.27万元,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手续费支出)余额为人民币
   三、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部分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现
金流较为充裕,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部分自有
资金暂时闲置。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严格控制风险,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
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投资品种应当满足
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
金可以滚存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等现金管理的具体事宜,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情况。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需满足保本及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的要求,
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
项投资存在受市场波动影响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
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
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公司针对投资风险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收益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只能购买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品种,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交易必须以公司
名义设立投资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投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
押,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本次现金管理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
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
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
回报。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
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相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
况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
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
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且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
下,公司在授权期间内继续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
展,并且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
司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
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
提下,公司继续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
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元证券认为:思进智能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在
确保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继续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正常的资金周转
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元证券对思进智能拟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束学岭       王   晨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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