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所提供
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立场,
现就公司提交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
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我们认
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履行必要的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程序的前提下,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郑会建 姜莉丽 郑亮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姜莉丽 郑会建 郑 亮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