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董事前认可意见:2021-20 号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等相关事项。在召开会议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的有关详细资料。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管理
层进行了深入的询问与探讨。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
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
我们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的审计工作要求,协商确定的年度审计费用合理。
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其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可保持审计的持续性,有利
于保障审计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的对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及会计报表公允性发表了意见。
我们同意聘任永拓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属全资公司江西小黑小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需要,拟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扩大其经营业务,因此公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不会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担保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袁公章、叶志锋、何焕珍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