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
为保证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授予与解除限售切
合公司的实际管理需要,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同时保障激励计划的公
平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业绩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于难以量化的行为指标,要求通过结果描述、关键事件记录方式进行客观评价。
在异议时,可向本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绩效考核组织部门反馈。
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
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三、考核机构
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
四、考核制度
各类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公司相应考核办法具体规定执行。
五、考核体系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
第一个
长率不低于65%,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2年完成公司董
解除限售期
事会制定的年度EVA考核目标,同时,EVA改善值(较2020年)不低
于4.71亿。
第二个
长率不低于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3年完成公司董
解除限售期
事会制定的年度EVA考核目标,同时,EVA改善值(较2020年)不低
于5.92亿。
第三个
长率不低于4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2024年完成公司董
解除限售期
事会制定的年度EVA考核目标,同时,EVA改善值(较2020年)不低
于7.39亿。
注:1.净资产收益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2.除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外,董事会可根据相关内部考核指标完成
情况,调整相应业绩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比例;3、经济增加值(EVA)是指经核定
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
根据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公司属于“SW-钢铁-普钢”行业,选取同样归属此
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共21家作为对标企业,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注: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过程中,上述对标样本业绩波动幅度过大,出现统计
学异常值,即数值明显偏离对标样本的绝大部分数值,致使对标的考核意义减弱,
公司董事会可剔除、更换或者增加相关样本,以体现对标考核的真实性。
激励计划任一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
市价较低值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
项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比例,个人当期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个人当期可解除限售额
度(按董事会审定的相应业绩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比例确定)。绩效评价中的特殊
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裁定。绩效评价结果与考核系数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 AAA、AA、A B C
个人绩效考核系数 1.0 0.8 0
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
照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值回购处理。市价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一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六、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司提出申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对考
核结果进行修正。
七、考核流程
单位、各被考核对象的年度绩效目标,各单位、各被考核对象以此作为年度绩效
考核的依据。
八、附则
责制订、解释及修订。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