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对提交第五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拟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拟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董事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叶秋、邓青、李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