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将审
议的《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已在会议召开前提交我们审核,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中青
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
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我们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达成,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
利益输送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