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1-092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2月31日(星期五),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室。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
有 表 决 权 的 公 司 股 份 数 合 计 为 129,001,848 股 , 占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合计为 128,004,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6668%。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 820,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
计为 996,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
数合计为 996,9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5%。
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
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
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9,00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 小 股东 表 决情 况: 同意 1,817,848 股, 占出 席 会议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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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9,00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 小 股东 表 决情 况: 同意 1,817,848 股, 占出 席 会议 中小 股东 所 持股 份 的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129,001,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汪顺静、苏涛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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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