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或“平安证券”)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委派本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人李竹青、持续督导专员刘伊林对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或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
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
培训人员:李竹青、刘伊林
培训对象:木林森董事长、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财务总监等
二、培训内容
本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细则、指引及备忘录等,
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董监高行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股份买卖限制性规定等内容制作了木林森 2021 年度
持续督导培训材料,内容包括:
章节 内容
第一部分 持续督导期间相关工作
第二部分 关联方资金占用
第三部分 关联交易
第四部分 募集资金管理
第五部分 上市公司股票质押
第六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
第七部分 公平信息披露
三、上市公司配合情况及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通过课件展示、现场讲解和讨论的形式,向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详细
的讲解。现场培训后,平安证券向木林森提供了讲义课件及学习资料,方便公司
相关人员进一步学习。
本次培训期间,木林森参加培训人员积极配合培训工作,认真学习培训课件,
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木林森相关人员加强了对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内幕信息管理、股份管理等相关要求的认
识和理解,明晰了自身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
规范运作水平。平安证券本次对木林森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的现场培训,达
到了预期的培训目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持
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甘 露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