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1-098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总股本的 0.30%。
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
满足,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13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锁期实际可解锁共计 1,467,411 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监
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
办法(修订稿)》。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关于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管机构批复的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相关事宜的议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出具了关于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80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1%。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9,040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 2,457,610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9,040 股的回购注销。
《关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按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43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
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解锁条件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申请解除限售的 1,536,781 股上市流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964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 247,430.32 元。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8,964 股的回购注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1,631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 1,701,083.45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45,943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 1,268,080.39 元。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回购注销 1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2,411 股,回购资金合计为 618,575.80 元。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07,574 股的回购注销。
于回购注销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于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按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符合解锁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相
关事宜。公司监事会对解锁条件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
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二、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锁定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即 2019 年 1 月 14
日)起 24 个月为禁售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包括禁售期内)的 24 个月至 60
个月为解锁期,第二个解锁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锁获授标的股票总数
的 33.3%。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7 日起按规定比例解锁第二个解锁期的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和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大于 36 个月。
(二)满足解锁条件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符合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
案修订稿)》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具体如下: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1)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件。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锁条件。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是否达到解锁条件的说明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4)依据公司相应的绩效评价办法,绩效评价结果不合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人员。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
(1)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
产收益率为 21.59%,行业 75 分位值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12.40%;
为 11.20%,符合解锁要求。
(2)以 2017 年为基础,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1.00%;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
(3)可解锁日前一会计年度△EVA>0; 长率为 50.25%,行业 75 分位值为
(4)且前两项指标均不低于行业 75 分位值。
公司 2020 年度△EVA 为 20,153.47
万元,大于 0,符合解锁要求。
结果达到 B 及以上,满足解锁条件,
等级 A B C D 第二次可解锁额度全部解锁;5 名激
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解锁比例 100% 100% 60% 0% 其持有的 116,538 股限制性股票已
由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5 月、2021
年 12 月回购注销;1 名离职激励对
象持有的 22,411 股限制性股票拟于
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届满后办理注
销。
(三)关于公司层面业绩满足业绩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及同行业对标公司公开披露的经营数据,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
达到第二次解锁业绩条件,公司选取的行业样本公司名单与《A 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所确定名单的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为 21.59%,高于行业 75 分位值 11.20%,符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要求。
序号 对标企业证券代码 对标企业证券简称
经常性损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水平 6.19%
本单位水平 21.59%
以 2017 年为基础,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50.25%,高于行业 75 分位值 22.04%,符合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要求。
单位:万元
以 2017 年为基
础,2020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东的 属于上市公司
序 对标企业证 对标企业 属于上市公司股
股东的扣除非 扣除非经常性损 股东的扣除非
号 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东的扣除非经常
经常性损益净 益净利润(追溯调 经常性损益净
性损益净利润复
利润 整后) 利润
合增长率
以 2017 年为基
础,2020 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股东的 属于上市公司
序 对标企业证 对标企业 属于上市公司股
股东的扣除非 扣除非经常性损 股东的扣除非
号 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东的扣除非经常
经常性损益净 益净利润(追溯调 经常性损益净
性损益净利润复
利润 整后) 利润
合增长率
平均水平 -91.60%
本单位水平 50.25%
注:
(1)博敏电子、广东骏亚分别于 2019 年 1 月、2019 年 9 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追溯调整;
(2)中京电子与传艺科技分别于 2018 年 5 月、2018 年 7 月完成重大资产重组,2017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追溯调整。
公司 2020 年△EVA 为 20,153.47 万元,大于 0,符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要求。
综上,本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现有
获授的 137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可按照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办
理相关解锁事宜。
三、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7.5 元(含税),每 10 股转增 2
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80 万股变为 336 万股。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人民币 11.5 元(含税),每 10 股转
增 4 股。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36 万股变为 470.4 万股。
公司符合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37 人,可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467,41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
具体情况如下:
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
继续锁定的限制性股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股)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股)
(股)
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
合计(137 人) 4,406,640【注】 1,467,411 1,471,819
注:在解锁前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的权益份额未统计在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
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 75%股份将继
续锁定(当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余额不足一千股时,其本年度可转让份额即为其持
有本公司股份数),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
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期)第二个解锁期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
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锁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
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已达成,可解锁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次解锁相关事宜。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中对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
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
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
期)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可解锁限
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
解锁手续。
六、 监事会意见
通过对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查后,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137 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
足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
司为符合条件的 137 名激励对象办理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
个解锁期解锁手续。
七、 律师意见
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符合公司《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 备查文件
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