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1-临 083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文件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
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
关议案。公司已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
委”)《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国资考分〔2021〕634 号),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详情请查阅 2021 年 10 月 14 日、2022 年 1 月 1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冠
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等相关议案。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特别提示
修订前:
五、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226.00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 3,796.00 万股,占本计划授
予总量的 89.82%,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7%;预留 430.00 万
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18%,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七、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4 人。
修订后:
五、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171.00 万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27%。其中首次授予 3,741.00 万股,占本计划授
予总量的 89.69%,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4%;预留 430.00 万
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31%,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七、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05 人。
二、第八条 激励对象范围
修订前:
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24 人。
修订后:
本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305 人。
三、第十二条 授予数量
修订前: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226.00 万股,约占公司总
股本 183,885.72 万股的 2.30%。其中首次授予 3,796.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
量的 89.82%,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7%;预留 430.00 万股,
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10.18%,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修订后:
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超过 4,171.00 万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 183,885.72 万股的 2.27%。其中首次授予 3,741.00 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
计划授予总量的 10.31%,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3%。
四、第十三条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
修订前: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授予数量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个人授予数量占
姓名 职务
(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80 1.89% 0.04%
李飞 董事、总经理 80 1.89% 0.04%
张虹 董事 50 1.18% 0.03%
禚昊 副总经理 50 1.18% 0.03%
刘立新 副总经理 50 1.18% 0.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0 1.18% 0.03%
丁国强 董事会秘书 50 1.18%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合计(7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员工合计(317 人)
预留 430 10.18% 0.23%
总计(324 人) 4,226 100.00% 2.30%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
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修订后:
本计划下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个人授予数量 个人授予数量占 个人授予数量占
姓名 职务
(万股) 授予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谢先龙 董事长 80 1.92% 0.04%
李飞 董事、总经理 80 1.92% 0.04%
张虹 董事 50 1.20% 0.03%
禚昊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刘立新 副总经理 50 1.20% 0.03%
梁珉 财务负责人 50 1.20% 0.03%
丁国强 董事会秘书 50 1.20% 0.0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合计(7 人)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员工合计(298 人)
预留 430 10.31% 0.23%
总计(305 人) 4,171 100.00% 2.27%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
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五、第十七条
修订前:
第十七条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
修订后:
第十七条 对于公司业绩或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
回购。
六、第二十三条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修订前:
(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
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以授予价格(不计利息)回购。
修订后:
(三)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导致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
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回购。
七、第二十六条 预计本计划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修订前:
本计划公告时,公司首次授予的 3,796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测算日预估总费用
为 8,616.92 万元,假设 2021 年 12 月授予,则每年摊销金额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合计
摊销成本 258.51 3102.09 2983.61 1601.31 671.40 8,616.92
修订后:
本计划公告时,公司首次授予的 3,741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测算日预估总费用
为 8,492.07 万元,假设 2022 年 1 月授予,则每年摊销金额预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合计
摊销成本 3057.15 3057.15 1655.95 721.83 8,492.07
八、第四十一条
修订前:
第四十一条 如公司未满足解除限售业绩目标,则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不计利息)予以回购。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如公司未满足解除限售业绩目标,则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回购时市价与授予价格(不计利息)的孰低值
回购。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
办法》、《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内容已按照上述修订内容同步做出修订。详情请查阅同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广东冠豪高新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广东
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