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文件
的有关要求,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昊志机电”)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和 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对昊志机电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一次现场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的基本情况
议室
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部分培训对象远程参与,汤秀清及肖泳林因故未能参加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向培训对象介绍了当前的监管形势,
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近期对相关上市公司作出的纪律处分及下发监管函的情
况,讲解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常见的违规行为。与培训内容相结合,本次培训安排
了讨论交流时间,保荐机构培训人员与昊志机电参加培训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交流
互动。
二、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
到了良好效果。
三、培训总结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
务》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对昊志机电进行了 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本次培训
有助于公司相关人员深刻认识当前的监管环境以及其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封燕 崔传杨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