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广
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白
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
白云机场安保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拟与关
联方广东机场安保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安保服务
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确立法律关系、明确责任范
围,为确保白云机场正常、安全运营,确保过港旅客安全出行,而
必须采取的安保措施。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
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已得到公司董事会同意,并且关联董事在审议该
关联交易议案时遵循了关联方回避原则并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我
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许汉忠 毕井双 饶品贵
覃章高 邢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