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6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通高新”)、实际控制人潘建清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杜海利女
士、潘建忠先生、潘娟美女士、於志华女士分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股、7,234,083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46,33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72%。
●减持股份实施结果情况:
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3,2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占其本次减
持前持股数的 100%。
●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指引等规定和要求,上述一致行动人本
次所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
数量和操作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也未违反其此前在公司首发上市、认购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和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其他相关事项中作出的承诺。
女士通知,获悉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注]
(股)
控股股东、实
IPO 前取得:1,260,000 股
杜海利 际控制人之一 13,260,000 1.33%
非公开发行取得:12,000,000 股
致行动人
注:上述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包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股)
潘建清 57,306,180 5.75% 潘建清与杜海利为夫妻关系。
潘建清及杜海利合计持有天通高新
天通高新 129,561,810 13.00%
潘建忠 19,920,000 2.00 潘建清与潘建清为兄弟关系。
潘娟美 19,056,000 1.91 潘建清与潘娟美为兄妹关系。
於志华与杜海利为婆媳关系,与潘建
於志华 7,234,083 0.73
清为母子关系。
合计 233,078,073 23.39
本次减持前,减持主体杜海利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杜海利
女士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以 14.26 元/股的价格减持公司股份
告编号为:临 2021-050。
二、减持主体本次减持情况和减持结果
(一)减持主体本次减持实施结果
如下:
股东名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本次减持的股份来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称 (元/股) (股) 源
杜海利
合计 - 13,260,000 1.33% 开发行取得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减持主体 杜海利 0 0
潘建清 57,306,180 5.75
天通高新 129,561,810 13.00
减持主体之
潘建忠 19,920,000 2.00
一致行动人
潘娟美 19,056,000 1.91
於志华 7,234,083 0.73
合计 233,078,073 23.39
杜海利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潘建清、杜海利夫妇持有天通高新
年 12 月 21 日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为:临 2021-065。本次变动后,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由 21.87%变更为 20.54%。
续科技产业投资发展需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 233,078,0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39%,天通高新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
押公司股份 147,202,000 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 63.16%,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77%。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为 2015 年 9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 8 日。
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股东本次减持行为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主体杜海利女士的减持行为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
有关指引等规定和要求,杜海利女士本次所减持本公司股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不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其减持数量和操作程序均符合有关规定,也未违
反其此前在公司首发上市、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和增持公司股份以及其他相
关事项中作出的承诺。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二二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