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文教育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绍林 联系电话:0731-84727099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峰 联系电话:0731-84727099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陈绍林、高峰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 2021 年 12 月 27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文件;
(2)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4)取得公司股东名册,检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动;
(5)查阅控股股东的工商信息、信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
(6)实地察看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7)查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资料。
√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息披露义务
√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内部审计部门任职人员资料、内部审计报告
等;
(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
(3)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4)访谈公司董事、内审部门负责人。
√
门(如适用)
√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用)
√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
题等(如适用)
√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
(3)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执
行情况。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
保的规定,取得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关联方清单,取得关联交易协议并进行检查;
(3)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沟通,询问公司是否
发生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及相关审议的内部流程等。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义务
务
债务等情形
√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查阅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决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查阅募集资金置换的三会决议文件等资料;
(4)查阅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三会决议文件等资料;
(5)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台账;
(6)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募集资金使用的具
体方向及合规情况。
情形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查阅同行业公司业绩情况,与公司进行对比分析;
(3)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沟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及各股东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核查公司有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关于分红的决议等文件;
(2)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审批文件;
(3)与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
或者风险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义务
教育的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本条规定对公司原 K12 业务投资建
设作举办人直接获取投资回报的发展模式产生影响,后续会视情况调整 K12 业务
发展模式,并积极拓展新的教育业务。
√
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
民办学校不得与利益关联方进行交易。受本条规定影响 2021 年 9 月后公司收入
确认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变化,督促公司履行相
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陈 绍 林 高 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