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
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之前,管理层对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以及本次交
易的各重要环节向独立董事作了汇报,为独立董事作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充分的信
息。董事会在审议公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认为,
该议案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
则,价格公允、合理,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据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计划。
独立董事:马静 田昆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