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1-087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2月2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公司股东汝州市顺成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汝州顺成”)计划自
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2,440,620股。
截至2021年12月30日,汝州顺成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减持计划实
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源
(元/股) (万股) 股份比例
汝州顺成 集中竞价 组非公开发
合计 -- -- -- 1237.25 1.00% --
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本次减持后持股数量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数 9,533.3734 7.6631% 8,296.1234 6.6686%
汝州顺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7,533.3734 6.0555% 6,296.1234 5.0609%
成
有限售条件股份 2,000.0000 1.6076% 2,000.0000 1.6076%
二、其他相关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函》。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