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
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豪
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等
有关规定,于2021年12月22日对豪美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
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权性质证券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干注
意事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进行讲解和说明。
二、培训效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
的有序进行。豪美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
员对监管动态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有助于豪美新材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
信息披露质量。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邓 骁 申晓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