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01-0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118          证券简称:海南橡胶             公告编号:2022-00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之一
   ●涉案金额: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共计 9,526,155.51 元,农行澄迈支行
已强制执行闽星公司银行存款 5,375,500.71 元,公司代偿 4,150,654.8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代偿款 4,150,654.80 元会计
科目计入其他应收款。
   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澄迈县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澄迈支行”)
诉被告海南海胶闽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星公司”)、海南天然橡
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橡胶”)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一案,现一审判决已生效并执行。近日,海南橡胶、闽星公司收到海南省澄迈
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
              (【2021】琼 9023 执 2400 号)并履行了相关义
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公司担保的参股子公司闽星公司在农行澄迈支行的债务未及时偿还,原告
农行澄迈支行向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闽星公司偿还原告剩余的
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和罚息;请求判决确认海南橡胶对闽星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
连带保证责任;请求判决海南橡胶和闽星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评估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债权实现费用;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将收到海
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的情况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1 年 10 月 23 日、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担保事项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78)及《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4)。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海南橡胶、闽星公司收到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
要求被执行人闽星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农行澄迈支行偿还借款本金、正常息、复息、
罚息、延迟履行债务利息及负担相关保全费、诉讼费、执行费共计 9,526,155.51
元,被执行人海南橡胶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农行澄迈支行已强制执行
闽星公司银行存款 5,375,500.71 元,剩余款项 4,150,654.80 元已由海南橡胶代
偿并转至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科目计入其他应收款。
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的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海南橡胶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