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
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股
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
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的考核范围为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计划授予权益时以及在本计划的考核期内于公司或
控股子公司任职并已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或聘任合
同。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人事行政部对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
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制度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
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
润增长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归属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为基数,2022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为基数,2023 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注:1.上述“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
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2.上述“净利润”以经公
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
算依据。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
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并作废失效。
(二)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依据
激励对象所属子公司考核标准对其进行考核,并依照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
股份数量。公司人事行政部将于每个考核年度依据年度绩效考核协议对激励对象
进行考评和打分,公司依据归属时的前一会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S 确认
个人归属考核系数。
个人归属考核系数= S/150,S 最高为 150 分。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归属考核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归属考核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七、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八、考核程序
公司人事行政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
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
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如果被考核
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事行政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
考核对象可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
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考核结束后,考核结果由人事行政部作为保密资料归档
保存。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
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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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