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我公司作为贵公司的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持续督导
现场检查工作,本公司认为:2021 年,贵公司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
作、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使用、
经营状况等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
相关要求。
根据本次现场检查的情况,我公司认为贵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等方面重要方面总体运行良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问题,无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附件:《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华阳国际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少锋 联系电话:13925221860
保荐代表人姓名:琚鹏飞 联系电话:189265671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孔少锋、琚鹏飞、陈一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不 适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用
现场检查手段:
(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
(二)查看上市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
(三)对有关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或者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录
音、录像、照相;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
义务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适用)
√
计部门( 如适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如
适用)
进行一次审计( 如适用 )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评价报告(如适用)
√
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情形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
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 包括但不限于本指引第 33 条所列):
√
风险
√
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暂无
保荐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孔少锋
年 月 日
琚鹏飞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