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苏州斯莱克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罗
正英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
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以下简称“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
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罗正英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本公司拟召开的 2022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
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未有擅自发布信息
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
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二)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报告书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30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罗正英,其基本情况如
下:
罗正英:女,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
四川内江地区税务局培训部教师、四川供销合作学校教师、重庆大学财务处会计、
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系教师。1996 年 4 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苏州大学 MPACC 教育中心主任;曾任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黎
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
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2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11: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
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
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东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人: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 1028 号
邮政编码:215164
联系电话:0512-66590361
联系传真:0512-66248543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
对法人股东或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审核。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
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
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罗正英
附件
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
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
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罗正英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苏州斯莱克精密设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议案序号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授权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