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意见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与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事前认可,对增加公司与孟加拉乡村电
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提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
易额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务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执行和其他业
务的开展,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
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2021 年公司孟加拉
博杜阿卡利 2X660MW 燃煤电站项目执行进度超出预期,超出与
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发生提供劳务关联交
易的预计额度。关联交易超出部分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且对公
司业绩起到积极作用。为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董事会授权增加
公司与孟加拉乡村电力-北方国际电力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提
供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上市公
独立董事意见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签字:
何 佳 袁 立 耿建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