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核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
公司业务的发展,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定价依据双方权利
义务及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
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
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王海鹏、张玉宝、孙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