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2021-062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2 月 3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 99 号 C 座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11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2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269,360,900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9,314,000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6.691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0.314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
长武建强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指定公司执行董事刘敬先生作为本
次股东大会的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263,807,800 99.7553 5,553,100 0.2447 0 0.0000
H股 9,314,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273,121,800 99.7563 5,553,100 0.2437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2,269,266,600 99.9958 94,300 0.0042 0 0.0000
H股 9,314,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278,580,600 99.9959 94,300 0.0041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269,266,600 99.9958 94,300 0.0042 0 0.0000
H股 9,314,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278,580,600 99.9959 94,300 0.0041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2,269,266,600 99.9958 94,300 0.0042 0 0.0000
H股 9,314,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2,278,580,600 99.9959 94,300 0.0041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5,582,600 98.3389 94,300 1.6611 0 0.0000
H股 9,314,0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4,896,600 99.3710 94,300 0.6290 0 0.0000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
关于更新
《保理合
议》的议
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及议案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5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
股东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有色金属加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议案 5 回避表决。
附注:根据《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投
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该事项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表决结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颜羽、孙笛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
(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